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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方案

作者:段钰婧 点击:7540 发布日期: 2022-05-30 14:24:01
信息摘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从精细化提升交通安全设施、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两方面,明确了总体目标、职责分工、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内容,旨在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的公路交通环境...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从精细化提升交通安全设施、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两方面,明确了总体目标、职责分工、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内容,旨在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的公路交通环境。

  一、制定背景

  “十三五”期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省累计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万余公里,有效提升了公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净化道路通行秩序。

  “十四五”期,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快速推进、高密度公路网加速形成,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持续大幅增长,多样化、高强度出行需求给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总体目标

  工作格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路警协同、多方共治”。

  工作原则:“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精准施策、标本兼治”。

  总体目标:力争到2025年年底实现公路“安全保障能力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职责分工

  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联合成立湖南省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赵平任组长,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蒋峰、省公安厅副厅长汤向荣任常务副组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公路事务中心、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交通运输厅养管处。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同时明确了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事务中心、厅科技信息中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市县交通运输局及公路管养等机构的具体职责。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工作。同时明确了明确了省公安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市县公安局等机构的具体职责。

  四、主要任务

  针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方案提出了11项重点任务。

  (一)高速公路

  1.精细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护栏连接过渡,提升路侧护栏、出口分流端缓冲设施的防护能力。做好路侧安全净区防护,科学评估中央分隔带护栏适应情况,特别是碰撞中央分隔带护栏事故多发、运营期交通运行状况变化较大、大型车辆交通量增长较快的京港澳、沪昆等路段。科学合理制定护栏改造方案,分类、分批、分期推进中央分隔带护栏提质升级。

  2.科学规范信息指引。健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动态评估优化长效机制,动态评估优化互通立交及出入口、桥隧路段、新旧公路并行交汇、多运输方式衔接、交通组织复杂等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完善警示、提示设施,提升驾驶人视认与诱导效果。

  3.加强恶劣天气动态管控。恶劣天气多发路段、养护作业区路段、容易发生交通拥堵路段、重载货车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路段等,加强多元化的警示信息发布和安全诱导服务。强化分类分级动态通行管控,鼓励恶劣气象监测预警及保障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4.改进完善通行管理措施。排查高速公路门架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补光灯眩光情况,进一步规范补光灯设置。推进分车道通行管理,实施中重型货车右侧通行管控措施。探索拥堵易发路段硬路肩可动态调整、适当开放允许通行的控制措施以及加强大流量期间重点服务区易拥堵路段的处置。鼓励各地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分类分级管控试点。

  (二)普通国省道

  1.重点提升穿城镇路段。优化沿线交通组织设计,调整和归并中央分隔带开口及路侧出入口设置。推动地方政府根据交通状况增设辅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行人过街、照明等设施,整理优化路侧空间,实施路宅分离。要深入推进“一路多方”联动机制,严格管控新增平面交叉路口,严格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管理、非公路标志管理,厘清公路用地范围内各类窖井盖权属关系。配合当地政府有序推动马路集市清除或移址。

  2.重点完善平面交叉路口。鼓励根据交通流量和交叉等级分类处置,清理通视三角区具备移除条件的障碍物,完善路权设施设置,优化进出口交通组织,优化标志、标线及渠化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路段实施“微小改造工程”。近三年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设施、警示桩、交通信号灯。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3.重点路段精细防护。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完善防护设施。一级公路及双向四车道大流量二级公路,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逐步推进中央分隔带护栏或隔离设施设置,加强护栏连接过渡,优化完善迎交通流护栏端头安全处理。近三年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减速设施、路侧护栏。

  4.加强通行安全管控。线形条件较好的路段以及学校路段、连续长陡下坡、急弯和出入口视距受限等路段加强速度管控与执法。重点路段设置测速取证设备和测速告知标志,相交道路较少的长路段可探索实施区间测速。流量较大、货车通行比例较高的路段,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的管理措施。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加强货车安全提示。

  (三)农村公路

  1.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村道为重点分步治理。鼓励具备条件的单车道公路增设错车道。加强农村公路通视三角区和路侧净区的管理。加强公路用地范围内窨井盖安全管理。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近三年事故多发平交路口、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以及动态新增的路口路段,推动增设或完善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

  2.推进农村公路共治格局。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联合开展违法涉路施工活动清理整治,联合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推动当地政府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重点挂牌督办治理。

  3.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与宣传。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强化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管护员”等管理队伍融合,不断充实农村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和养护管理力量。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及时发现、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

  五、时间安排与工作要求

  我省提升工作时间安排主要分以下两个阶段:

  1、启动实施和排查评估阶段(2022年3-5月)

  (1)两厅联合印发行动实施方案,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

  (2)省公安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加强公路交通事故数据分析,形成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清单及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主要措施。

  (3)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配合,部署市县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通过现场联合排查方式确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路段清单及主要措施,分轻重缓急制定工作计划。

  (4)两厅联合召开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我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

  2、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6月至2025底前)

  (1)两厅联合制定我省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分年度制定实施计划,厘清职责边界,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清单,抓好工作落实。

  (2)确定国道G107、G536湖南段及省道S256线作为我省普通国省道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示范路,统一组织方案设计和技术指导,2022年底完成。根据实施进展和示范成果,申报部“公路安全精品路”,指导全省参照示范标准进行精细化提升。鼓励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市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创建本地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安全精品路”。各市州每年建设不少于1条农村公路“公路安全精品路”。

  (3)制定年度计划,按照当年计划当年完工的原则组织工程实施,分年度开展提升行动的总结、评估、监督检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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